| 钦北区经贸局纪律检查小组关于改善投资软环境服务的工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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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16 17:10 文章来源:钦北区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落实钦州市委“323”工作思路,实施钦北区委、区人民政府发展经济的“五大战略”、“四大经济”的新突破。现对局纪检小组发挥职能作用,为改善钦北投资软环境,促进对外开放服务,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增强为改善投资软环境服务的责任感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若干规定》,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局纪检小组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这一重大决策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牢固树立为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的思想,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凝聚力、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意识。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主动地抓好投资软环境整治工作,为加快钦北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思想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人文环境服务。
二、认真受理和解决对损害投资软环境问题的投诉
纪检小组要成立整治投资软环境投诉中心,受理企业和群众对损害投资软环境问题的投诉。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各种影响投资软环境建设的不正之风,查处各种严重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投诉中心要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与外商投诉中心、治乱减负办密切合作。要建立健全投诉受理、查办和回复制度。认真办理每一件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
三、严肃查处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
在为改善投资软环境促进对外扩大开放服务的工作中,纪检小组要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各种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当前要重点查处严重违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案件;向企业和投资者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乱集资和摊派,加重其负担,损害其权益的案件;在管理服务中以权谋私和吃、拿、卡、要,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的案件。要重视查办局机关工作人员涉及投资软环境、对外开放的案件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来投资者投诉的案件。对顶风违纪、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按照《钦北区经贸局对妨碍改善投资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直接责任人严肃查处,对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同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四、抓好治本工作,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纪检小组要按照中央、自治区、钦州市和钦北区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要督促局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所有与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的都必须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防止出现虚假公开等违规违纪问题。 要督促落实收费公示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 线”管理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凡是收费目录中没有的收费项目、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罚款,凡是收费罚款不执行“两证一票一卡”管理制度和收(罚)缴分离制度的,都要认真进行查处。
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推进机关不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以权、以职、以业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把民主评议与创建文明活动结合起来,推进诚信单位和诚信企业活动的开展。
要积极参与政务环境测评工作,加强对政务环境测评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局机关落实政务环境测评责任追究制度。
要加强对投资者承诺的优惠政策兑现情况,以及在改善投资软环境和招商引资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奖励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委、政府关于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
五、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工作实效
纪检小组要把履行职能,为改善投资软环境,促进对外开放服务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要防止和纠正有案不报、压案不查和查处不力的问题。要不断改进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认真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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