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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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20 09:49 文章来源:区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办理机构:钦州市钦北区经贸局商
办理地址:钦州湾大道(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早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77-3686850
办理时限: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申请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新办理);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3、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
5、酒类经营资金15万元以上(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证明材料);
6、经营场所(含营业场所、办公场所)面积15平方米以上,酒类产品专用仓储面积20平方米以上(不能混装有害物质);(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7、有两名以上掌握酒类知识人员;(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8、有健全的购、销管理和质量检验制度,建立并逐步完善财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
9、填写《酒类零售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10、填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8、注意事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来办理的,委托代理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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